理事会选举办法(草案)
根据国务院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》和《南阳市健康产业协会章程》的规定,制定南阳市健康产业协会第一届理事会选举议程及管理办法。
一、南阳市健康产业协会第一届理事会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、理事,由本会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依照章程选举产生。
二、本届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、理事的人选,由协会筹备机构研究提出候选名单,报登记管理机关同意后,提交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进行表决。
三、选举方式为等额选举。
四、拟选举会长1名,副会长3名,秘书长1名,理事13名。由参加会议的全体会员代表以举手表决方式表决。选举结果须有2/3以上会员参加,1/2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方能生效。
五、选举设监票人2名,负责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。候选人不得兼任监票人,监票人负责选举全过程中的具体工作。监票人由大会筹备领导小组指定,由主持人当场宣布选举结果。
六、本选举办法未尽事宜,由会员大会讨论决定。
七、本选举议程经2023年4月16日南阳市健康产业协会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实施。